【摘要】银保新规实施已经有段时间了,然而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很多保险产品宣传页的制作标准不一,有的并没有犹豫期提醒,另有部分宣传页除了没有更改犹豫期,连“退保时有损失”都没有提醒。
银邮代理保险新政已实施一月,究竟银保销售误导行为还是否存在?对于风险提示和犹豫期等销售敏感点又是否作出了提示?媒体为此走访了在蓉的部分银行网点。
一直以来,银保业务的保费规模在寿险公司总保费中都具有绝对优势,尽管监管部门在2010年出台了银保政策对其进行严格治理,但是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仍占据寿险保费的半壁江山。而由于种种原因,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现象始终屡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行业秩序。为此,保监会、银监会于1月16日联合下发银保新政,颁布具体实施细则,综合治理银保渠道乱象,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时至今日,银保新规实施已经过了一个月。这一项用以规范银保产品适销对路,进一步保护低收入者、老年者,引导银保业务结构调整、防范误导销售的新规在这一个月里执行得如何?媒体从市场上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宣传页犹豫期更改不一
媒体看到,在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中显示,自4月1日起,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
所谓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 (扣除10元工本费)。此前包括银保渠道在内,保险业一直执行10天的犹豫期。然而,银保因误导发生的纠纷一直居高不下,新规将这一渠道所销售产品的犹豫期设为15天,以期为投保人留出更长的时间对产品进行了解,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媒体在银保新规实施之初,对银行网点进行调查时发现,各类产品的宣传页上赫然标明犹豫期为10天。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单证印刷、运输、配送等需要时间,但投保时,保险合同相关内容已做出更改。
不过,在4月的最后一周,媒体再次走访多家银行网点时发现,各保险产品宣传页的制作标准不一,有的并没有犹豫期提醒,但有的寿险公司多款产品宣传页标明犹豫期为15天,另有部分宣传页除了没有更改犹豫期,连“退保时有损失”都没有提醒。
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目前银保渠道的产品多是早已备案销售的旧产品,新规刚开始,很多公司还没来得及更新。“即使来不及更换,但给客户的宣传页上也应该人工标注更改信息。”险企银保负责人指出。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很多保险产品宣传页的制作标准不一,有的并没有犹豫期提醒,另有部分宣传页除了没有更改犹豫期,连“退保时有损失”都没有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