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沈阳近日出现医院干部利用招标采购吃回扣事件,这值得人们反思。
辽宁省肿瘤医院器械科原副科长林志利用药品及器械招标采购的机会,收受销售方给予的回扣33万余元,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林志有期徒刑10年,扣押非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时年36岁的林志利用担任辽宁省肿瘤医院器械科副科长并主持该科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院招标采购沈阳健一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麻醉产品“喉罩”及“钠石灰”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其在办公室多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给予的回扣款共计30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林志不服提起上诉。沈阳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陈宝龙提醒,医疗腐败近年已成为商业贿赂领域的重灾区,其中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越来越普遍,这也是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甚至医患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应依法严惩。沈阳这起医院干部利用招标采购吃回扣被判重刑的案例,敲响了警钟,值得反思。
慧择提示:沈阳的医院干部利用招标采购吃回扣事件大大威胁到了患者的切身利益,相关医院干部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