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激励是很多上市公司都采取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但是目前的股权激励方式还存在很多短板。相关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可转变发展思路,解决股权激励的短板,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突破。
虽然从2006年1月1日至今,上市公司已经可以实施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长期激励方式,但这种方式一方面覆盖率极低(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另一方面仍然偏短期性,员工可在短期内实现利益兑现(甚至会刺激公司因股权激励而产生调整年报的动机)。反观A股2500多家上市公司中,治理方式比较规范或者治理水平评价较高的,大多会出现在上市前以持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这种激励方式促使员工长期持有股权,且短期内无法套现。如雅戈尔、双汇发展、三一重工等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将员工长期利益与公司业绩进行捆绑,即使控股股东具有短期业绩的冲动,也要考虑员工的长期利益,从而自发地对其行为进行“纠偏”和“矫正”。但遗憾的是,这种激励模式并不普遍,上市公司出于顺利上市的目的、稀释大股东股权或者股份支付影响等因素,往往鲜于构建此类机制。
迫于当前上市公司治理在公司股权激励模式方面的短板,上市公司监管层应采取措施进行突破。
首先激励模式上的突破,当前虽然已经有个别上市公司出现管理层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高管层集体回购二级市场股份的现象,但都不具代表性,更加急迫的应该允许大股东直接将股权转让给管理层;同时加快推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允许上市公司动用现金回购股份激励管理层。
其次是多部委之间加强联动,一是制定类似美国期权激励的税收优惠制度,对于持股时间越长的高管,应给予相应越高的税收优惠,真正鼓励高管层长期持股;二是国资委应加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激励制度的市场化。
最后,建立上市公司财务违规一票否决制度,在公司出现财务制度违规行为的同时,对管理层获得的股份也进行处罚。通过上述从内至外的方式,真正发挥员工持股的效力,层层加码,大幅提高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违规成本。
慧择提示:股权激励可以将管理层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的长期经营业绩挂钩,这种激励模式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上述介绍了解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短板的三个重要措施,相信通过上述措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将会发挥更持久更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