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养老政策调整计划的实施,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国家调整养老政策的号召。桂林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上涨了68元,这引起桂林市居民一阵“轰动”。
据悉,这是桂林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的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采用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此次调整政策惠及全市2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适当倾斜部分包括:一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在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6个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慧择提示:桂林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做了详细的明文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程序,这样就能多领取68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