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政策不仅倾向于推动社保体系不断发展与健全,更致力于低保制度不断提升,努力实现低保制度城乡全覆盖目标,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低保标准不断提升的成就吧!
民政部最新公布的全国社会服务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36.7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当月计划支出45.6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238.9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当月计划支出达48.3亿元。
5年期间,全国累计投入低保资金4151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58%和105%,实际补助水平分别提高了136%和187%。目前,中国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有了极大改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已实现了应保尽保。
低保标准不断提升
“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从最初的210元到现在的480元,加上一级残疾补助也不断提高,我现在每个月能拿到700多元。”家住山东省青岛市的李先生向本报表示,从2002年开始申请低保,再加上后来每个季度的水电费补贴和物价补贴,让他一家的生活不再感到吃力。
据民政部今年最新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76.8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59.9亿元;农村低保对象5305.7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667.7亿元。
“低保标准的提升是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低收入群体的题中应有之义。”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低保标准的调整必须遵循包容性增长理念,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同步,消融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心理隔膜。
“自十六大以来,各级财政救助资金投入总量增长了近9倍,8100多万人常年得到救助”,在9月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不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我们这十年来的主要工作之一。”
实现城乡全覆盖
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青岛、福州、大连、无锡、广州等城市也宣布建立城市居民低保制度。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一次确立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城市居民低保制度,第一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原则性地明确了城市低保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标准、资金来源、管理体制和基本原则。截至1999年底,共有531.6万名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乡居民得到了救助。到了2007年,农村低保全面建制,低保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
9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7项政策措施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其中包括申请低保必须审核家庭财产、对申请家庭要逐一入户调查、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享受低保的干部近亲建立备案等。《意见》以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为原则,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目前低保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与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差距突出的表现主要是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着责任边界不清晰、监管机制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另外,低保工作力量、经费、手段与任务要求不相匹配,工作程序上还存在不方便快捷、不公开透明等问题也是导致差距产生的原因。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国家努力使低保标准不断提升,有利于保障中国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已实现了应保尽保。想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尽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