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地方保监局中,青海保监局以21条监管动态的发布数量,成为大病保险相关信息发布最多最频繁的地方保监局;此外,江苏、辽宁、云南保监局关于大病保险的动态也均达到十条以上,分别为14条、11条和11条。从以这些保监局为首的各地方保监局发布的信息中,我们能看到其作为监管者的角色,为推进大病保险所做的工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病保险在多数地区的推进节奏。
绝大多数保监局针对大病保险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就是组织召开会议,就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专题研究,并初步确定承保范围、筹资标准、补偿范围、支付标准、实施步骤及时间等事项。
其次,保监局会积极指导保险机构做好大病保险前期准备工作,对辖区内保险机构提出相关要求,如积极参与、精心设计产品、科学测算盈亏平衡点、积极与医保、卫生部门沟通等,同时还会及时传达保监会大病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当地政府医改部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就如何开展大病保险工作提出工作思路。
接下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将研究出台,并在之后进行试点正式启动前的调研,包括对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机构铺设情况、人员配备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了解,为下一步顺利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奠定基础。
大病保险的招投标环节是多地保监局关注的重点,严格规范招投标,追踪调研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出台进一步的规范举措。而随着招标工作结束后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保监局要进行的工作就进入细化完善阶段,包括加强现场检查等监管方式的力度,引导保险公司多措并举做好大病保险工作、保证大病保险工作稳步推进、稳健运行。这其中,引入技术手段,优化即时结报服务流程,规范大病保险报付流程等,也是保监局要引导的方向。
而适时对大病保险工作进行总结,也是保监局必须跟进的内容。如,针对前期大病保险业务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等。
另外,少数地区还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了年度考核,由当地保监局、人社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开展年度考核。
慧择提示:监管动态除了反映出各地保监局在推进大病保险中所做的努力外,也展现出大病保险在试点地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大病保险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