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医保正式启动。随后经过了超过半年的摸索,保监会于2013年3月20日发布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的具体细则进行了规范。
《大病医保提案》主要提出四大问题,分别是:一是有的地方背离了风险共担的政策导向,影响到制度的可持续性;二是筹资标准过低,影响到财务的可持续性;三是统筹层次偏低,影响到基金的调剂与大病保风险的可持续管控;四是诊疗信息共享程度偏低,影响到医疗资源的可持续性。
针对上述问题,人保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人进一步分析:“在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的过程中,保险机构相对处于弱势,而其中存在的如由于经办业务缺乏准入限制,加剧了竞争,出现了一些机构不计成本竞争等,目前就人保而言利润率不高于2%。”
《大病医保提案》建议,需对完善大病保险的双向调节机制,科学确定统筹层次、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效能,合理提高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医疗风险管理四个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并切实改进。
目前,全国大部分大病保险业务主要由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经办。媒体人了解到,截至2013年10月底,人保健康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为22个,覆盖10个省份的22个地市;自六部委文件下发以来,中国人寿在20个省级分公司中标城乡居民人数1.3亿人,中标保费规模突破25亿元;中国太保则已在5个省市8个地区承接了大病医疗项目,服务人群达300万人次。
慧择提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130多个城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另外在两会召开时,吴焰也会提交大病医保提案,从而促进大病保险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