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规划》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并为实现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目标提出了九项政策措施,是引领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科学规划与构建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的指导性文件。《规划》首次提出再保险具有资本融通、风险分散和技术传导三大核心功能,通过再保险可以加强风险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改善偿付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引导直保市场规范发展等。同时,《规划》明确了现阶段发展重点是要强化再保险的风险管理和技术传导功能,不断提高再保险对直接保险市场的覆盖面与渗透力,引导和支持直接保险市场稳健发展。
这位负责人指出,《规划》确立了再保险在直接保险公司中的风险管理地位和职能。要求各直接保险公司从制度上强化再保险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再保险机制的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改善偿付能力状况。《规划》为再保险市场“扩容”指明政策导向,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集团,特别是以经营风险业务为主的保险集团设立再保险公司;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再保险公司;积极引进资本实力雄厚、技术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健康险、农险、责任险、风险保障型寿险产品、年金保险、医疗保险、次标准体、财务再保险等领域有业务优势的境外专业再保险公司。有关政策将向这一领域适当倾斜。
在加强再保险监管方面,《规划》提出创新再保险监管思路和方法,健全再保险监管制度。提出探索建立再保险业务风险监管方法,建立对境外再保险主体的风险监督、结付监控与评价机制,为直接保险公司选择再保险接受人提供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再保险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加强对新型风险转移工具以及实质风险转移的监管,使新型风险转移技术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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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保险行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改善偿付能力、提高保险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技术、促进保险市场的安全稳健运行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再保险具有国际性、开放性的特点。通过国内外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再保险市场可以发挥技术传导的纽带与桥梁作用,将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与实践引入中国,为直接保险市场提供丰富的再保险技术支持与风险管理服务,促进中国保险业专业技术、服务与创新水平的提升,引导和支持直接保险市场的健康科学发展。
在未来保险业的重要发展战略时期,再保险将在完善保险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保险业抗风险能力、健全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功能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大型项目建设、农业、巨灾、高科技等高风险领域,通过再保险机制,可以很好地推动国家风险保障体系建设,为保险业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