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投保人陈述的信息来判断风险的大小,因此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而且当保险标的物发生重要改变时也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一旦发生风险,会影响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甚至得不到理赔。
(二)超额投保
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如果在投保时你向保险公司申请的保额高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多出的保费也是白交。换句话说,你给只值8万的东西保10万,保险公司最多只赔给你8万。
(三)投保后就可高枕无忧
有些投保人认为只要投保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而主观上产生麻痹大意的倾向。我国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保险公司会对于因施救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单独补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综合来看,家庭财产保险虽然并不复杂,但还是要注意一些小的细节,当然最好是咨询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
慧择提示:投保家财险虽然可以保障人们的家庭财产,但是人们在投保家财险后自己也要注意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