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至目前,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总数达137万余。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未缴者,2014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然而,统计显示,郑州市如期完成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约有127万,即目前我市还有10万余参保居民因各种特殊情况未能缴费,并且自1月起这部分居民已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考虑到参保居民的实际情况,为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市社会保险局将特别设立集中补缴期,3月20日前,参保居民可补缴2014年居民医保费。
今后,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时间仍确认为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再设延长缴费期。
慧择提示:据悉郑州市即日起至3月20日,欠费居民务必完成2014年居民医保费用补缴,逾期将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因此参保人一定要及时缴纳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