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副实”是个中性词,有保险业内人士甚至表示某些同行的宣传行径颇有些哗众取宠之嫌。笔者于是问他,在这样一个你争我抢的市场环境下,您所在公司是否将来也会推出类似产品呢?此君笑言,保险公司推产品的立足点之一就是根据市场需求,我们连其他正常的市场需求还没有充分挖掘,哪有时间会推这种专门博眼球的产品?
应该说,一只眼看“奇葩”保险未免显失偏颇。灵活的营销方式本身并没有错,抓住消费者心理是营销能力的一种体现,它是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但是,产品营销绝不能被当成是欺瞒消费者的工具,以至演变为只为博人眼球而不顾市场反应的炒作行为。保险公司打得一手好算盘,实际中,随着专业保险理念的逐步普及,公众并没有在这类保险频繁推出后蜂拥而至、盲目购买。这些另类保险在市场销售中纷纷遇冷,少的不过几十上百件,多的也就卖出近千件,追捧者寥寥。
甚至于某些险种推出之后,得到的却是市场的批评质疑声。当初的赏月险,因是否赔付完全看当地天气的免赔条款,被质疑具有很强的“赌博”性质。此次,“摇号险”更是颠覆了普通人对保险的浅显理解。也有“砖家”发声为民众普及保险知识,称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会对损失予以补偿。另外,从其设计的出发点来看,对于某些参与摇号的人而言,中签获补贴确实有吸引力。
笔者认为,噱头营销是一种形式主义,并不能代表内容会有所改变。当然,也不能借此否定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和内容并不是矛盾对立的,就像是一个心灵美的人没必要非得穿着破烂,才能表现出其内在品质的优秀。但有一个前提是,内容必须要高于或等于形式,噱头营销才能真正成为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稻草”。
慧择提示:实际上不管是赏月险,还是吃货险,他们都是保险公司吸引消费者的手段。消费者在投保此类保险时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投保前一定要了解产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