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划提至180元
为了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代办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
伴随着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本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由制度全覆盖向城乡一体化升级并轨。 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三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大连所有各类人群都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随后,2013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至10个档次、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大连率先打破了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险的二元制结构,全新建立起的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东北地区先行一步。
截至去年底,大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5.4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本市已建立了四级经办体系,即村有兼职代办员,乡镇(街道)设有专管员,县区设有经办机构,市设有管理中心。
新农保让35.8万农村老人受益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2011年4月1日起,大连市自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农保工作,向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35.8万名年满60周岁农村老人不用缴费直接受益。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计算,35.8万人领取待遇,全年市县两级财政承担支出总计2亿多元。
慧择提示: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提高增加了人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保障了人们老有所养,让本市35.8万老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