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银行业来说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经营和存款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将有助于防范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并且考验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具备紧迫性,紧迫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存款没有保护在市场上很难得到健康的发展,而且出了风险以后也没有保障的机制。二是推出利率市场化的同时,必须为一部分不能适应市场化进程的金融机构做好准备。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影响的还是银行体制的改革,是银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并且也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先决条件。”董登新表示,提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是基于利率市场化,因为此前利率一直是国家所管制的,银行采用的都是法定基准利率,在这种基准利率的情况下,银行基本是不会破产的,并且按照国家的定价发放贷款,所以在过去我国并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法。
董登新指出,在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资金的垄断会被打破,银行业会重新洗牌并且竞争加剧,这样就会导致经营不善的个别银行出现倒闭,虽然银行倒闭出现的概率较低,但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就会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给予中小储户基本的赔偿。而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破产法“三位一体”的银行制度改革会对银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是对投资银行形成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尤其是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上,银行将会比过去更重视,也会加强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向民营市场开放的一个条件,这个条件一旦满足,后续的金融市场改革就能够更加深入的开展。
刘胜军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的金融机构来讲其实是一个利好,因为这一制度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金融创新的机会和公平竞争的机会,与这些机会相比,一定的保险费率是应该承受也是合理的一种代价。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应在何时推出,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若是存款保险制度在民营银行成立后推出,短期内可能冲击民营银行,导致存款搬家,所以建议在民营银行批量批准前最好先落地存款保险制度。
慧择提示: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前奏,它将会拉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序幕。所以,银行部门必须重视存款制度的建立,投资银行部门也需自觉形成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意识。尤其是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上,银行将会比过去更重视,也会加强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