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重大疾病保险规划的25种重疾中,保障范围应当至少包括恶性肿瘤等最多发的六种重大疾病,各保险公司可增加上述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从目前市面上的产品来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人保健康、太平洋寿险、太平人寿等公司推出的重疾险换代产品,除了6种必保“核心疾病”外,都将其余19种《规范》内的“自选”病种纳入保障责任中。此外,不少保险公司的新版重疾险产品还在25种疾病之上,增加了新的承保病种,如平安的新款重疾险产品系列在25种规范定义重大疾病之外,对女性客户增加5种大病,对男性客户增加3种大病。还有不少产品对重疾险附加一些特色的保障利益,如信诚人寿新产品将保障范围扩展到28种,且增加了“其中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的特色条款。
市场人士分析,《规范》中所定义的25种重疾是发生几率较高、造成损失较大的重疾类别,因此重疾险产品包含《规范》中列举的疾病种类越多,说明保障范围越全。但消费者选择产品时不应简单地比较保障疾病的数量,而应看具体条款是否对自己更有利。一般来说,大部分人应该选择能保证续保的长期型重疾险。而年轻人在收入低,资金压力大(如需结婚买房)的情况下,可先考虑消费型重疾险,以后再转为长期型重疾险。倘若理财能力较强,则可考虑附加的消费型定期重疾险,如万能险+定期重疾险。
值得注意的是,有几类经常会因意外导致却不属于《规范》中6种必保“核心疾病”的重疾,包括多个肢体缺失、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语言能力丧失等,如果消费者要购买的产品保障范围包括上述病种,可放心购买;如果只包括部分或有相关理赔限制,则需结合实际情况仔细考虑。
慧择提示:消费者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留意保险承保范围,根据个人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