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保监局获悉,截至2013年11月31日,我省大病保险累计结报31953人次,结报金额达到17567.97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以来,已涵盖全省423.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3.81%。我省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和基本医疗报销金额合计占全省居民医疗总费用的75.27%,件均结报金额5498.07元,简单赔付率76.63%。
随着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措施,可有效弥补当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水平的不足,减轻人民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对提升医疗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起到显著作用。
慧择提示:大病补偿制度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保险制度,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同时保险部门还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和发展,提高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