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箭在弦上”,今年择机推出将是大概率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2014年是改革之年,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将会很快推出。”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预测称。
据悉,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目前全球已有约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我国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却历经波折。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曾把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提上议事日程,但其后,国际金融危机使这一制度建设相应推迟。而鉴于该制度的重要性,“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也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无论是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还是向银行注资,任何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最终都由政府来‘埋单’,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构的债务清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在我国深入推进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十分必要。
此前,央行副行长易纲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各地已形成非常成熟的经验。在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中,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增加了金融的稳定性,提高了社会对金融业预期的透明度。“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存款保险制度相关方案,目前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考虑抓紧出台。”易纲日前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将于上半年正式推出。”中国银行最新发布的2014年宏观经济金融展望报告认为,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一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民营银行可能出现经营困难局面,这就需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将会应运而生。
专家指出,要从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出发,合理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将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使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限额赔付,规定限额内全额赔付,超出部分仍有权从该机构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实行风险差别费率,以起到正向激励和辅助监管的作用。
慧择提示:为了深化金融服务制度的改革,努力在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