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和《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三年。根据《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85%,职工医疗保障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慧择提示:江门将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方案,职工医疗保障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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