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因病致贫
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是北京市2013年医改工作的一项任务,纳入了市政府折子工程。2013年12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并于昨天正式公布。
市医改办介绍,近几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显着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已从2008年的180元提高到2012年的680元,但是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群众在得了重大疾病、发生了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以后,陷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境,甚至有些人不得不放弃治疗。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目前医保的补充,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为了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市政府决定这一新政不设封顶线,使大病患者能够尽可能多地获得一些补偿,减轻个人和家庭负担。
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员
什么人可以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障有三大类,一类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是以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为主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有一类是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保障的是后两类。
这是因为一方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都比较高,因大病致贫的情况极少,另一方面多数因病致贫发生在老人、儿童和农民等群体,所以大病医保主要是解决这些人的困难。这两类参保人员的总数是414万。
大病保险的资金从哪里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区县统筹,由各区县新农合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将由现在的6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按5%的标准划拨大病医保资金,则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50元。
400多万人每人按照50元筹资标准,则大病保险今年的总筹资额为2亿多元。大病保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大病保险如何报销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由于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据还未统计出来,所以具体报销工作暂未开始。
慧择提示: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推出后,将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另外只有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员才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