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及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内有两条直接提及保险业,分别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及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随后为配合国务院出台的政策,保监会更批复八项举措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包括支持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
积极研究在自贸区试点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支持国际着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再保险业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自贸区依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配套服务;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队伍,发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拓展责任保险服务领域;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功能型保险机构建设;支持建立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这其中,“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开展航运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以及研究在自贸区试点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等监管改革,不仅为自贸区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也同时为国内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慧择提示:保监会不仅支持在自贸区设立保险机构,还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这一系列措施都将促进保险业获得更大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