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申根(schengen)签证?
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申根》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到目前加入申根协议的国家已发展到15国,分别是: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从明年1月起,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尔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9个欧洲国家将加入“申根”协定,这意味着中国公民办一个签证就能游遍欧洲大陆24国。
申根签证为什么必须购买保险?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所有向申根国家对申请去该区域 旅行的中国公民提出了强制性的保险要求,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提供等值于3万欧元保额以 上的、含有全球紧急援助功能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和复印件。申根签证保险的保障内容应涵盖紧 急救援、医疗费用及因医疗原因遣送回国的费用。最低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即三十万元人民币。另外,该保险必须在申根区所有国家生效而且保险时间必须包括在此次境外停留的全部时间。
申根签证保险有什么要求?
申根签证保险也可称为旅游保障保险。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办理旅游保障保险。根据申根协议,必须在申办签证时就提供医疗保险。在入境申根国前所有申请人必须购买并出示医疗保险,否则后果是被禁止入境。
购买时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旅游保险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医疗费用至少 3 万欧元;
2、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申根签证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
3、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