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规定,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间统筹使用。保险机构使用大灾准备金,应当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调,保险机构计提保费准备金的比例,由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表》规定的区间范围,在听取省级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灾害风险水平、风险损失数据、农业保险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办法》只是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的一部分,还停留在保险机构级别执行的部分,因为保险公司本身首先要对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有一个准备金的管理。同时期待后续市级、中央级制度的推出。
2007年开始,农业保险迎来了大发展,中央财政实行了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的试点,使得农业保险大幅推开。目前,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已达到全国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覆盖农林牧渔等各个方面。据陈文辉介绍,2012年农业保险的保费是240亿元,到了今年10月底,承保主要农业作物的面积达到了10.3亿亩,保费是278亿元。今年这一数字会突破300亿元。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下一步如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是我们最近在思考的问题。”
如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陈文辉看来,一是落实好农业保险条例、完善包括市场准入等在内的监管制度;二是强化监管,使得保险公司真正能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切实防范风险,其中关于“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今年也将出台实施;四是通过创新来解决农业保险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9.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40%;保费收入从51亿元增加到240亿元,年均增长36%;参保农户达到1.83亿户次,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68万亿元,共向9000多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
慧择提示: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关系民生。保险监督部门还需加快巨灾保险制度推动进程,实现巨灾保险制度的持续快速发展。切实的发挥保险的作用,让保险更好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