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推进大病保险制度的实行,早在12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据调查,经过两年的时间,大病保险城乡覆盖面正在不断扩大。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至今大病保险政策运行已满一年。
2013年3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行为,设定准入门槛。在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基本条件后,保监会于3月29日公示了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共有34家保险公司获认可,其中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各17家。
一年时间中,大病保险正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有序推进,通过政府和保险公司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效率得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得以规范,数以亿计的群众从中受益。
据中国保监会数据披露,截至2013年6月底,已有9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1个省的84个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数超过2亿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显示,截至2013年11月11日,全国已有25个省份制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134个试点城市,其中59个试点城市已经启动并开始支付待遇,其他省市也正在积极制订方案、开展委托管理招投标和准备启动实施。此外,200多个地市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大病保障措施。总的来看,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政策,保障范围要向困难群体倾斜、要体现基本保障责任,筹资标准要坚持低水平起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指出,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探索了创新公共管理服务的路径,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
慧择提示:在国家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里,共有34家保险公司获认可。正是有了政府与保险公司的紧密合作,大病保险覆盖面才会扩大的如此迅速。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至今大病保险政策运行已满一年。
2013年3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行为,设定准入门槛。在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基本条件后,保监会于3月29日公示了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共有34家保险公司获认可,其中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各17家。
一年时间中,大病保险正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有序推进,通过政府和保险公司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效率得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得以规范,数以亿计的群众从中受益。
据中国保监会数据披露,截至2013年6月底,已有9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1个省的84个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数超过2亿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显示,截至2013年11月11日,全国已有25个省份制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134个试点城市,其中59个试点城市已经启动并开始支付待遇,其他省市也正在积极制订方案、开展委托管理招投标和准备启动实施。此外,200多个地市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大病保障措施。总的来看,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政策,保障范围要向困难群体倾斜、要体现基本保障责任,筹资标准要坚持低水平起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指出,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探索了创新公共管理服务的路径,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
慧择提示:在国家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里,共有34家保险公司获认可。正是有了政府与保险公司的紧密合作,大病保险覆盖面才会扩大的如此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