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已达146.75万人(不含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为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负担,经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根据原政策,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是70%、65%、60%,调整后,支付比例在原定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即分别提高到75%、70%、65%。在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居民经批准到外地住院,或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按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此外,今日起,我市还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4.3万元提高到6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这意味着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医保可以报销的支付总额提高到14万。
慧择提示:参保医疗保险,可以转嫁疾病危机。郑州市此次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提高了人们医疗报销比例,极大的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