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作为金融改革的重头戏,民营银行和存款保险制度在2013年取得重大进展,银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得到完善。银行业改革有望加速推进,迎来一个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民营银行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一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银行可能陷入经营困难。这就需要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报告指出,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提供一个良性、市场化问题银行处置平台,避免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政府被动救助;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权利,有效提高公众信心, 降低挤兑风险,从而维护金融稳定。当然制度保障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建立良好激励约束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调控能力较强的市场主体。
存款保险制度已经酝酿了16年。今年6月,央行发布的《2013年金融稳定报告》就已明确表示: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
据了解,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标准分为全额赔付和限额赔付。一般国家都实施限额赔付。即在投保存款机构被撤销或破产时,存款人在该机构的存款在规定限额内可以得到全额赔付,超过存款保险限额的仍有权从该机构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预计,未来存款保险对单个储户的赔偿上限应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区间内。
按照限额赔付的惯例,如果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存款机构开立有多个存款账户的,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业内人士建议,老百姓的存款最好能分散存于多家银行,避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
慧择提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预计将于2014年上半年正式推出,目前,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已经上报,最快将于2014年年初获得批复,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热点区域有望成为首批落户地。这也给这些地区的保险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