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树州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将人均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300元提高到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80%,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在全州45个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资金达10666万元,累计报销医药费用8238万元。不断扩大医保参合面。2013年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4.2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2.8万人,新农合31.42万人),参保率达到98%,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81万人,参保率达到98%,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基本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工作,城镇职工医保实行“一卡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体0.66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668.3万元。注重规范门诊总额预付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实行门诊现场报销。全面完成城乡弱势群体“一站式”医疗救助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医保预拨制度,州县乡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90%。
慧择提示:玉树为了给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并且基本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工作,城镇职工医保实行“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