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然而,在郑州市居民医保缴费截止后,仍有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费,为此,市社会保险局特增设一周时间,12月24日~12月30日,参保居民可补缴2014年居民医保费,逾期未缴将不能享受2014年医保待遇。今后,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时间仍为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再设延长缴费期。
郑州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3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年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慧择提示:2014年社保缴费期限延长一周,广大还未缴纳保费的居民,务必在这个月内缴纳完成,否则将无法享受明年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