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省人大常委会曾解释,广东省是异地务工者集中的大省,但失业保险金跨省转移尚不顺畅,而务工人员就业地点经常变动,故增加了一次性领取待遇的政策。
此外,新条例规定,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慧择提示:这次新条例的规定,极大的保障了外来务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由于务工人员地点的频繁变换,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