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待遇的范围包括生育住院和计生手术的医疗费共有26个项目,其中住院20个项目、门诊5个项目,待遇提高的幅度在20%至200%之间,并新增加了“输卵管结扎术(非分娩)”的报销项目,其支付标准为1300元。
如门诊终止妊娠和产前检查费由原来的200元分别提高到了400元和600元,多胎门诊检查费提高到了700元;住院终止妊娠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分娩医疗费用在原来的基础上全部提高了400元,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支付标准甚至由5000元提高到了6000元。
上述标准为最高支付标准,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支付。
长沙生育保险出台新标准
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的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支付,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手术费、药费、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特殊材料费等。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包括:婴儿诊治费、陪人费、空调费、生活用品费、膳食费、超标床位费、无痛分娩费、镇痛棒费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其中,超标床位费是指:住院床位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天30元,不管在几级医院都享受此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
新标准的具体操作以出院时间为界,即2008年4月1日以后出院的按新标准执行,3月31日以前出院的按原标准执行。
长沙生育保险产假时间不变
女职工休产假的时间没有变,仍和原来一样: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在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
另据透露,生育医疗费用提高后,按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失业女职工和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也将相应提高。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长沙生育保险保险的具体介绍。对于绝大多数长沙市民来说,长沙生育保险是生育费用报销的唯一手段。所以,我们需要格外重视长沙生育保险的存在,让长沙生育保险更好为长沙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