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保监局就建设地方性巨灾保险制度开展了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险种。根据陕西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特点,在财政实力有限条件下,应首先开展针对暴雨洪涝的巨灾保险试点。立法为先,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明确政府、投保人、保险人等主体在巨灾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从而保障巨灾保险制度有效运行。
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在巨灾保险中的主导作用。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划拨,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整合各部门数据,加强巨灾风险分析评估;加强防灾防损建设。多措并举,建立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除了再保险和地方及国家巨灾风险基金外,还应积极创新,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与贷款捆绑、指数化保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分散化解巨灾风险的能力。
慧择提示:陕西省不仅对建设地方性巨灾保险展开了调查,而且还提出了几点建议,即因地制宜、立法为先等建议。相信陕西省建设地方性巨灾保险将很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