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的精神,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因此,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都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慧择提示:在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建立企业年金则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