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门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合肥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次参保的人员要带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的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等共13个档次。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即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将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费,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据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人员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如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到15年。
目前,合肥市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
慧择提示:合肥市将启动20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缴费标准设为13个档次,群众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