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保险意识也逐渐提升。可是农村百姓因为经济条件不富裕,即使想买保险也是力不从心。为此国家完善农村保障体系,推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完善农村保障体系
媒体人在基层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家政策普惠下,农村的基本保障体系逐渐丰满起来:农民有了新农保,可解决基本养老问题;有了新农合,可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在解决意外伤害方面,还是个空白。如靠大额商业保险来弥补,农民又买不起,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在基层乡镇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媒体人:“有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的基本保障体系才算完善”。
有专家学者指出,发生重大疾病、灾害时,低收入群体抵御风险能力最差,而农村恰是最薄弱、最需要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地方。
因此,2008年6月至10月,我国首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陆续在湖北、四川、广西、青海等9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启动。
“2009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单位,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该业务已在全省(除青岛外)16个地市所有县区全面展开。”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徐明光告诉媒体人,去年7月,按照保监会《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意见,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又进一步将业务范围扩展至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等。
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健康险部总经理岳文成告诉媒体人,目前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现有的险种,大都针对城市富人和中产阶层,而实际上,“社会低收入群体比前者面临更多的人身风险,一旦个人发生事故造成家庭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保费低、保额适中的保障型保险提高其保障水平”。
媒体人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国家金融扶贫手段的小额人身保险,专门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特点,因而一经推出,便广受欢迎。相关统计显示,作为国家首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四川省2012年小额保险覆盖率近20%,参保人数达930多万人。
以吴焕伦加入的“银龄安康工程”为例,据介绍,这一意外伤害组合保险面向50至80周岁的老年人,每份保费1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因保费低、理赔手续简便,该险种得到农村老年人认可,目前我省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的覆盖面已超过30%。
业务分散成本高
“历经四年的探索,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通过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扩大人身保险覆盖面,使居住在偏远农村的农民买得起、买得到保险,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认可,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公司得市场、行业得美誉的多赢局面。”徐明光说。
然而,当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据悉,2009年山东省政府组织召开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会,多家保险公司均有试点目标,但此后多未实质性推开。对保险公司来说,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高、利润薄,多数公司不愿涉足。
徐明光向媒体人透露,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难点不在于条款设计和售后服务,而在于业务太分散,保险公司需要“一张张保单、一个个村子的去收费”。
“成本高制约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作为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实践困境与对策》一文如是指出,“农村居民分布较为分散,农村地区公路、银行等基础设施较差,所以无论是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还是保险公司直接销售,都将面临着基础设施差、销售成本高的压力;在承保、理赔时,保险人员要进村、入社,从而加大了保险经营的成本”。
对此,徐明光建议,小额人身保险可按农村、城镇、中心城市、社区、企业等不同标准,划分成不同的区域集中推广,让更多的人得到实惠。同时,对保险公司来说,小额人身保险客户群体庞大起来后,投保人的家人也会逐渐成为潜在客户。
此外,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也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在小额人身保险的低保费水平下,如果没有政府引导,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太高。只有政府引导加保险商业行为,动员部分社会资金,才能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来做社会服务。”徐明光说。
“在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过程中政府政策的支持不可或缺。”岳文成建议将小额人身保险纳入各级政府的服务民生项目,建立全省工作协调机制,探索财政、税务、民政、农工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互动,通过制度环境的构建为小额保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慧择提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保险业上的一次创新,不仅解决了百姓买不起保险的问题,还让农村百姓获得了保障,增强了保险意识。
完善农村保障体系
媒体人在基层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家政策普惠下,农村的基本保障体系逐渐丰满起来:农民有了新农保,可解决基本养老问题;有了新农合,可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在解决意外伤害方面,还是个空白。如靠大额商业保险来弥补,农民又买不起,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在基层乡镇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媒体人:“有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的基本保障体系才算完善”。
有专家学者指出,发生重大疾病、灾害时,低收入群体抵御风险能力最差,而农村恰是最薄弱、最需要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地方。
因此,2008年6月至10月,我国首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陆续在湖北、四川、广西、青海等9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启动。
“2009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单位,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该业务已在全省(除青岛外)16个地市所有县区全面展开。”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徐明光告诉媒体人,去年7月,按照保监会《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意见,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又进一步将业务范围扩展至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等。
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健康险部总经理岳文成告诉媒体人,目前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现有的险种,大都针对城市富人和中产阶层,而实际上,“社会低收入群体比前者面临更多的人身风险,一旦个人发生事故造成家庭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保费低、保额适中的保障型保险提高其保障水平”。
媒体人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国家金融扶贫手段的小额人身保险,专门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特点,因而一经推出,便广受欢迎。相关统计显示,作为国家首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四川省2012年小额保险覆盖率近20%,参保人数达930多万人。
以吴焕伦加入的“银龄安康工程”为例,据介绍,这一意外伤害组合保险面向50至80周岁的老年人,每份保费1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因保费低、理赔手续简便,该险种得到农村老年人认可,目前我省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的覆盖面已超过30%。
业务分散成本高
“历经四年的探索,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通过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扩大人身保险覆盖面,使居住在偏远农村的农民买得起、买得到保险,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认可,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公司得市场、行业得美誉的多赢局面。”徐明光说。
然而,当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据悉,2009年山东省政府组织召开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会,多家保险公司均有试点目标,但此后多未实质性推开。对保险公司来说,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高、利润薄,多数公司不愿涉足。
徐明光向媒体人透露,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难点不在于条款设计和售后服务,而在于业务太分散,保险公司需要“一张张保单、一个个村子的去收费”。
“成本高制约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作为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实践困境与对策》一文如是指出,“农村居民分布较为分散,农村地区公路、银行等基础设施较差,所以无论是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还是保险公司直接销售,都将面临着基础设施差、销售成本高的压力;在承保、理赔时,保险人员要进村、入社,从而加大了保险经营的成本”。
对此,徐明光建议,小额人身保险可按农村、城镇、中心城市、社区、企业等不同标准,划分成不同的区域集中推广,让更多的人得到实惠。同时,对保险公司来说,小额人身保险客户群体庞大起来后,投保人的家人也会逐渐成为潜在客户。
此外,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也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在小额人身保险的低保费水平下,如果没有政府引导,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太高。只有政府引导加保险商业行为,动员部分社会资金,才能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来做社会服务。”徐明光说。
“在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过程中政府政策的支持不可或缺。”岳文成建议将小额人身保险纳入各级政府的服务民生项目,建立全省工作协调机制,探索财政、税务、民政、农工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互动,通过制度环境的构建为小额保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慧择提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保险业上的一次创新,不仅解决了百姓买不起保险的问题,还让农村百姓获得了保障,增强了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