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按照现行规定,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时,必须同时持有《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通过医务人员核对照片,进行身份识别,防止冒用、滥用他人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而市区从今年开始,已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按照国家要求,卡面印制了参保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直接反映了持卡人身份及社会保险信息。为简化参保人员就医手续,方便群众,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明年起取消《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及《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使用,届时,参保人员只要随身携带一张和银行卡一样大小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就可随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上的照片及其他身份信息对就医配药人员身份进行识别和核定,需要使用病历时持各医院通用病历即可。
据悉,这一举措是苏州市社保中心针对近年调研中征集的意见进行的改进,不少参保人员反映,在发生急诊或急需配药时,往往身上仅携带了“医保卡”而没有“绿本子”,给及时就医配药带来一定障碍,希望进行简化。苏州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社保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不断升级和强化,有效堵住医保“漏洞”,这也为此次简化程序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慧泽提示:此次规定有效的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还具有一定局限性,不能灵活变通,给人们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