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IPO暂未停止申请
【摘要】最近,有消息传出证监会已经停止接受IPO申请的消息。针对此传闻证监会在官方微博上表示此消息并非属实。
证监会官方微博称,监管部门受理首发申请的闸门并未关闭,但拟上市公司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其后方可向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文件;在审首发企业也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后,才能履行正常的审核程序。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周开始,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陆续公布《意见》在操作层面的配套制度规则,发审会重开、发行人递交发行申请,须待这些规则出齐,且相关主体准备工作已完成。后续两周中将要修改并发布实施的发行改革配套规则,至少还包括证券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IPO公司信息披露系列指引等。
除《意见》提出的新规之外,按照既有要求,IPO企业申请材料中半年报的有效期最长为7个月,目前IPO已过会的83家企业以及尚在审核通道中未上发审会的760家企业,报送的数据仍为截至6月底的半年报,其有效期为2014年1月31日。若未在半年报有效期前获得批文且刊登招股说明书,这些企业还须补充财务数据。
慧择提示: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和IPO有关的新规定,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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