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进达做客温网议事厅,对话网友。一位网友问,今后会不会提高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是否会提高报销额度?
陈局长解释,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1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80%、90%。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费用最高限额为1500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35%、40%、50%。
另外,从2014年1月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予以50%补助。
慧择提示:温州市将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得到基本报销后超出的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为群众的医疗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