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群众就医也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现象也不在少数,为此,烟台市将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衔接联动。
近年来,烟台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医患双方纠纷赔偿对薄公堂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影响了患者自身治疗和医疗公共秩序。为此,烟台市司法、卫生等部门也在不断尝试探索缓解矛盾的办法。
12月1日,由烟台市卫生局、综治办、司法局和保监分局联合签署的《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印发,烟台市将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衔接联动。
目前,出现医患纠纷,常规做法是采取医患双方协商、医调委第三方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四个途径进行解决。
但在医患纠纷发生时,不少患者或患者家属因不了解具体维权措施,往往会采取与医院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其中难免会出现患方或者亲友漫天要价,达不到愿望时,就会采取堵医院、设灵堂、殴打医生等过激行为。
医调委的成立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医患纠纷处理的公平性,可医患纠纷中的赔偿问题往往难以令人满意,且常出现拖欠理赔款的现象。据烟台市卫生局医政科张科长介绍,本次《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的核心问题,也就是纠纷赔偿问题,引入保险机制,让烟台市医疗机构共担风险的同时,也可以让患者在医疗纠纷中更容易获得赔偿。
“这样就可以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与医疗责任保险衔接联动,更易于调处医患纠纷,这在宁波等城市早已推开,而且我们还专门去调研学习过。”烟台市司法局基层科刘科长说。
“让我们第三方参与处理,可以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也能够及时解决医疗纠纷,烟台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要是能全面铺开,就会打破一个医疗纠纷理赔瓶颈。”烟台市医调委主任杨安平说。据悉,《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今后,烟台市医疗责任保险将搭载全市医调委,为患方提供更快捷的赔付。
慧择提示:烟台市2014年1月1号将实施《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烟台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医患双方纠纷赔偿对薄公堂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影响了患者自身治疗和医疗公共秩序。为此,烟台市司法、卫生等部门也在不断尝试探索缓解矛盾的办法。
12月1日,由烟台市卫生局、综治办、司法局和保监分局联合签署的《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印发,烟台市将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衔接联动。
目前,出现医患纠纷,常规做法是采取医患双方协商、医调委第三方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四个途径进行解决。
但在医患纠纷发生时,不少患者或患者家属因不了解具体维权措施,往往会采取与医院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其中难免会出现患方或者亲友漫天要价,达不到愿望时,就会采取堵医院、设灵堂、殴打医生等过激行为。
医调委的成立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医患纠纷处理的公平性,可医患纠纷中的赔偿问题往往难以令人满意,且常出现拖欠理赔款的现象。据烟台市卫生局医政科张科长介绍,本次《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的核心问题,也就是纠纷赔偿问题,引入保险机制,让烟台市医疗机构共担风险的同时,也可以让患者在医疗纠纷中更容易获得赔偿。
“这样就可以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与医疗责任保险衔接联动,更易于调处医患纠纷,这在宁波等城市早已推开,而且我们还专门去调研学习过。”烟台市司法局基层科刘科长说。
“让我们第三方参与处理,可以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也能够及时解决医疗纠纷,烟台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要是能全面铺开,就会打破一个医疗纠纷理赔瓶颈。”烟台市医调委主任杨安平说。据悉,《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今后,烟台市医疗责任保险将搭载全市医调委,为患方提供更快捷的赔付。
慧择提示:烟台市2014年1月1号将实施《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