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财险,是一项以承保个人家庭财产为标的的险种,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体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建筑物和固定物体倒塌等造成的家庭财产等损失,可以得到经济弥补,而家中财产遭盗抢,家用电器出现用电安全被损问题,现金、金银首饰丢失,管道破裂及水浸损失等等虽然未列明在基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可以在基本险等基础上加上投保,这些都属于附加保险责任。
随着家财险的发展,为了适应家庭所要保障财产的需求,家财险的范围不断扩大,出现了不少新的保障内容,比如,宠物责任险、租金损失保险和家政人员责任险。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都存在一个认识误区,那就是认为“既然家庭财产已经投保,那么所有的危险都交给了保险公司,财产一旦发生损失,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再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其实不然,在保险公司所约定的责任中,还包括了一些不承保的内容。
家庭财产保险对室内财物的保障是在固定住所内,如果您把电视搬出了固定住所后发生了意外,则保险公司不赔偿。此外,由于战争、放射性污染、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赔偿。人保财险相关人士提醒:“虫咬的,鼠害的,这些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任。”而对于因房主疏忽没有关门窗导致的失窃,房主雇用的家政人员的偷窃等行为,保险公司也不赔付,盗抢险的赔付条件是现场发生明显作案痕迹。
重复投保不划算
眼下,保险公司推出的家财险种类越来越多,且保费也比较低,一般在百元左右,于是,不少市民往往会在A公司投保后,又会在B公司投保,有关专家表示,重复投保并不划算。
对于重复保险,保险公司通常规定:“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多少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市民最终能获得的赔付都不会超过构成有效索赔的损失总额。
如陈先生一年前刚搬新居,半年前在A公司投保了5万元保额的家财险,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又在B公司投保了5万元家财险。一个月前,陈先生家爆水管,家里的装修被严重破坏,保险公司在勘查现场后认定事故损失2万元。陈先生原以为可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2万元赔偿,但却被告知,两家公司将按比例分别赔偿陈先生1万元。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在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的家财险时,要注意对同一项保险责任,保额加起来不要超过实际财产。
按需投保更经济
家庭财产的保险一般应足额投保。即家中有5万元的财产,就要投保5万元;假如你只投保了3万元,那么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你的实际财产来赔偿,而是最多赔偿3万元。保险期内如出现数次保险责任事故,多次的赔偿金额是累计计算的。只要累计超过投保总额,即使保单没有超过保险期,它的保险责任也自动终止。
家财险价格较低,一般数百元就可以获得二三十万元的保额,于是,不少投保者尝试着超额投保。据介绍,对于超额保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家财险的费率虽是年费率,但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障时段需求购买,一般最短期限为1个月。1个月的保费只需缴全年保费的10%。如果1年家财险保费为400元,一个月的家财险缴费40元就可以了。
保障投资两不误
目前人们投资理财的热情越来越高,不少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兼顾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的家财险。这种产品是投保人缴纳一定的保险投资金,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会在期末按约定利率返还本息。因此,投资型的家财险除了基本保障外,还会有满期给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