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保险大病保险项目积极引入商业保险
24日,中国人寿福建省南平市分公司与南平市卫生局共同举办南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协议签约仪式,并签订《南平市政府公共服务协议》,180万农村居民将因此受益。这标志着南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正式启动。
《南平市政府公共服务协议》投保人为南平市卫生局,被保险人为南平市辖区内八县(市、区)所有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参合对象人口180余万人,被保险人通过投保人统一向中国人寿投保大病保险。该保险协议合作期限暂定3年。
南平保险大病保障程度提高
南平市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项目基金按17元/人提取,参合人员在保险年度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南平市新农合基金补偿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中国人寿按60%-70%比例给予补偿。参合人员在参合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
中国人寿南平市分公司总经理陈勋表示,公司将积极主动履行保险责任,致力于为南平市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打造新农合大病保险“南平模式”。
慧择提示:商业保险是保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保险部门还需向南平保险一样。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到新农合和大病保险项目中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让南平保险为南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