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期监管层改革路径来看,“注册制”推出或并不意外。今年9月份券商高层会议中,肖钢主席就曾透露,2015年IPO过渡到注册制。
而此后不久的一次媒体通气会上,监管层亦坦承“必须对过去IPO的办法进行较大的改革,重启IPO必须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重在改革,重在理顺新股发行体制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种种迹象显示,在IPO404天的超长停摆中,监管层已经着手为后续改革作出铺垫。作为新制度推出的立法基础,证券法修改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亦表示,证监会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报送立法机关,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可以说,以中央报告方式倒逼了IPO注册制度的推出,作为注册制度施行的两项基础,目前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监管体制已经建立得较为成熟;另一项立法修改,则需要明年人大正式启动。”董登新指出。
另一边,肖钢主席上任以来,着力进行的证监会的内部整合,或为未来改革方向先行做出监管准备。此前有传闻指出,证监会内部会议确定了机构调整的方案: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合并;上市一部和二部合并;基金部、机构部和期货二部合并。此外再新设再融资监管办、债券监管办、私募基金监管办和产品创新监管办。
在业内人士看来,肖钢上任证监会后的一系列简政放权和转变行政职能的措施背后,是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举措。
慧择提示:注册制度施行后,监管层主要精力由IPO审核转移到完善市场监管上来,执法重心转移到事后监督和信息披露上。注册制度将降低IPO门槛,有利于新股发行效率的提高,这一切跟国务院去行政化、取消审批制的改革思路是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