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11月14日发布《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下发给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保监会称,此举是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开展《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办法》还规定,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对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对于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要限期进行补充更正,确保将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提供给人身保险公司。
慧择提示:保监会规定,泄露客户信息的保险内部人员,将终身不得进入保险业。此外保险公司也应该确认客户信息真实性,保障客户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