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从2005年起,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八连调”,月人均达1873元,居中部六省首位。
去年,我省建立起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有了制度性保障,领取养老金的城乡60周岁以上老人达到319万人。在此基础上,我省今年将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同时,我省今年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大病“封顶线”。健全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措施。
我省今年还将在市级和有条件的县推行“五险统征”。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齐全,缺一不可。这样不但能有效地杜绝单位选择性参保,还能减少参保单位的办公成本开支。
此外,我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出台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垄断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双重调控,加大对过高收入的调节力度。
慧择提示:山西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职工年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保障职工利益,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而且要五险齐全,维护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