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昨天签署了《天津市新闻工作者保障协议》,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免费为在岗新闻工作者每人提供一份因公遭受意外伤害的人身保险。《协议》规定,天津地区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发的记者证的在岗新闻工作者,因公遭受意外伤害,经有关部门鉴定认证后,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根据协议相关规定,为每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保障金。该协议的保障期间为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免费为在岗新闻工作者每人提供一份因公遭受意外伤害的人身保险,为每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保障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