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深圳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深圳市目前已拟订了《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方案和相关产品正在报批过程中,深圳市居民有望得到全面巨灾风险保障。
据了解,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在制度模式上大胆创新,设计出政府统保+商业保险的“分层保障”制度。第一层次是深圳市政府为深圳居民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用于巨灾发生后对伤亡居民的补偿保障及灾后居民安置。第二层次为商业巨灾保险,是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基础上,通过商业性巨灾保险产品满足居民更高程度的风险保障需求。
深圳市政府巨灾救助保险涵盖了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内涝、地震和地震次生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核事故,基本上涵盖了一般性巨灾及特殊核风险。保障内容主要为人伤、救灾安置费用等。
在运作机制方面,主要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深圳市政府建立了巨灾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主导巨灾保险工作,深圳保监局、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从保险理赔服务监管、财政出资、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等方面承担相关职责。保险公司被纳入深圳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与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灾害救助部门建立对接机制。保险公司及相关保险公估公司还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地质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城市风险评估等一揽子服务。同时,保险公司还利用开展巨灾保险的契机,研究建立深圳市灾害数据平台,记录每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剧烈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形成深圳巨灾数据库,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灾害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服务。
据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在保险产品设计上进行了大胆突破和创新。比如,深圳市的政府巨灾救助保险是一个多灾种的综合保障方案,而国际上的巨灾保险大多都是单一灾种保险计划。深圳市政府巨灾救助保险除了把人伤作为主要保障内容,还附加了政府在巨灾发生时对于居民的转移、安置费用。此外,该方案中的商业性巨灾保险产品在国内率先研发储金型巨灾保险产品,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2011年3月,日本东部海域大地震造成福岛核泄漏,引发了深圳市社会各界对于核风险以及各类巨灾风险的高度关注。此后,深圳保监局在全国率先启动巨灾保险研究工作,牵头有关专业机构,对深圳市可能面临的巨灾风险、国外巨灾保险的制度模式以及深圳市巨灾应对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深圳市巨灾风险分析及应对机制》专题研究报告,为制定深圳市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打下了基础。
据了解,除了深圳,我国巨灾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还包括云南省。目前,云南巨灾保险制度也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建设。由云南保监局牵头,人保财险、诚泰保险、中再产险参与的云南省居民住宅地震保险方案目前已报云南省政府,并以书面材料形式呈报保监会。目前,云南省政府正在研究确定财政出资比例、居民分担比例、保险金额等具体问题。初期将在楚雄地区试点,保险标的为农房,保险责任是因地震引起的损失。
慧择提示:深圳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方案的拟定还需要参考国际的优秀经验,正确的处理好市民、保险公司及政府三者的关系,为大众提供适合的保险险种,最大程度上的解决巨灾给我国经济造成的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障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