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经对2013年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申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有关资料的审核,拟批准解放军71977部队医院、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卫生所等14家门诊医疗机构、日照市残联爱心大药房等36家药品经营单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反映,投诉电话8866077、2958582,详情可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zrsrc.com)查询。
慧择提示:日照市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适度的治疗,维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还可以引导参保人合理使用医疗服务,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