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以前根据退休人员的身份来确定退休后享受什么样的医保待遇,新办法则根据在职期间参加的险种以及参保的时间,决定参保人退休后享受的医保待遇,“以前深圳户籍人员退休后享受综合医疗保险(现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非户籍人员退休后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现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以这种用身份来区分退休后的医疗待遇有违社会公平”。
据悉,目前参保人退休后的医保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无需自行缴费,但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的养老保险与医保“脱钩”的相关规定,新办法实施后,将规定医保缴费年限(2014年“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此后逐年递增,至2024年“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参保人退休时若未缴够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退休后需要继续补缴。
对此,黄险峰介绍说,缴费年限实行逐步过渡的方式,即从2014年起,本市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10年、累计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慧择提示: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关系。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将逐年递增,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缓解我国医疗保险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