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女职工参保待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去年7月1日以后,生育津贴标准由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提高到100%,生育保险每年将增加对企业补偿450万元。受到好评的是,再一次提高了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促进医疗服务改善。顺产增加700元,剖腹产增加1000元,剖腹产率提高10个百分点,提高定点医院的积极性,也更好地为生育女职工服务。
镇江生育保险增设支付项目
不仅如此,还增设新生儿医疗支付项目,提高营养费标准,关爱母婴健康。规定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营养补助费标准也由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提高到2%,减轻了参保职工经济负担,提高了母婴健康水平。
女职工的产前检查项目也有所增加,确保人口素质提高。新标准规定在支付给生育女职工600元产前检查费不变的基础上,将出生缺陷干预(两项基本免费优生检查)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不在原有的产前检查费内)列入报销范围。
从去年起,参保女职工可享受定期妇科体检制度。该市社保中心组织专人负责,通过前期的调研和医院报价,确定定点医院和价格、具体结算办法及流程,有3万余人参加体检,支出费用达300余万元。
慧择提示:镇江生育保险待遇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镇江生育保险的参保积极性,对于扩大镇江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