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民于女士向南海网天天315栏目组爆料称,自己的车子在今年2月份,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投了5000多元的保险费,其中除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外,还购买了一份“不计免赔险”,希望车子一旦出现事故,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损失多少保险公司就赔多少。然而,于女士的车子日前出车祸后,她才发现事实有时候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
购买100%不计免赔为何保费却只赔3万
今年8月,于女士的车子在海南屯昌境内出了车祸,她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将情况报给了自己购买车险公司。因车子维修零件只有海口才有,于女士便把自己的车子拖到了海口。而这一“修”,却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
于女士坦言,当时尽管车子出了事,但她并没有感到过多担忧,她认为车子已经购买了车险,还有一份不计免赔险,因此不管修车花费多少钱,保险公司都应该帮她办理全额赔付。然而当她开始走车险赔付手续时,保险公司的态度却让她感到很意外。
“我的车子放在海口一直没修,因为维修公司认定需花近8万元,而保险公司只愿赔3万元。我就不明白了,我买的是"不计免赔险",那我损失多少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我吧。现在车子就放在海口都两个多月了,还是一动不动。”于女士说。
于女士还说,受损的是自家唯一一辆用来拉货赚钱的车子,因一直未维修,不仅给他们带了很多麻烦,同时还使其家庭经济情况恶化。“这是我们花了快15万元买来的二手车,我们家就靠着这车子赚钱过活,现在都两个多月没拉货了,钱也赚不了了。”
而在采访中,媒体人却发现,与于女士购买车子的价格相比,其当时入保险的车身价仅为11.7万。“这个价格不是我定的,是保险公司定的。”于女士解释说,“当时去入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定我的车子车身价为11.7万,他们说只有这一条备注。因为我是第一个买这种保险,没多细想,我觉得工作人员怎么说就怎么办。而且当时他们也说了,只要我买了全赔险,我损失了多少他们就会赔付多少。”
车主对车身价有异议可提出增加保额
为什么购买了全险,于女士的车子却得不到全赔呢?带着于女士的问题,南海网天天315栏目媒体人来到了当时和她签订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该公司保险理赔部副总经理张智向媒体人表示,目前双方的争议在于车身价的定制,或高或低都会影响到保险的理赔。
据张智介绍,保险金额确定方案有三种方式,一个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就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按同种类型车型,按市场一般价格来签订。其次,是按照车子的这个实际价值来进行签订,还有就是按照协议的来进行签订的。“它这个车,我们查阅了一下,就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进行投保的。”
同时,张智还告诉媒体人,于女士要求赔付的价格(即维修公司给出的维修预算)远超了保险公司应给予的出险损失,公司目前还无法同意此种赔偿方案。
他表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付的出险损失不能超过当时实际价值。而目前的修复金额已经高出了保险公司认定的实际价值,公司只能按照实际价格来进行理算。
对于于女士质疑的车身价问题,该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谭小姐说,“如果当时客户觉得她这个车当时价格高于我们定的车身价,公司系统是可以根据它的这个配置,增加车型,提高车身价。但顾客从没有要求提高车身价,所以我们认定她是同意我们这个价格设定的。”
但张智也表示,公司会对于女士的保险金额和新车购置价情况再次核对,帮助消费者解决此问题。“如果说确实是存在一定的偏差,那我们还是要尊重事实,我们会进一步对于女士的合同进行完整。”
保险公司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受免责约束
全险是不是就意味着全赔,消费者如何注意保险中方方面面?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消费者在投保时必须对重要保险条款作一个全面了解,“首先要明确保额和车身价,如果说你选择的保险金额过低,那么在你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你得到的赔偿可能就会低。同时,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就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详实把保险条款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双方能够更加清楚明白的处理这些事情的依据。”
同时,李君律师也从法律层面向广大车主也提出六点建议:要对合同免责条款详细了解;要选择大品牌保险公司;谨慎选择保险代理人;要足额投保不要超额或低额投保;车辆一定要办理年审;明确全险不是全赔。
慧择提示:所以说即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一定就说,保险公司会全部赔偿投保人的损失,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理赔纠纷,投保人最好在购买之前对产品条款了解透彻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