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进内控检查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一要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既要做好常规的现场检查,又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业务、财务及整个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实际工作中更要侧重从上而下的现场检查,由于公司内部的检查重在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因而,基层公司对于内控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应掩盖和隐瞒,要有揭短不怕丑、刺刀不怕红的精神,将存在的问题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二要从基层公司的撤单率、退保率、赔付率、费差损率以及财务指标执行情况等关键性数值中,认真分析基层公司运营质量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和发现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三要强化预警制度,使事前预警和事后检查相结合,对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尤其是内控制度相对滞后的环节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帮助基层公司提前防范风险,把潜在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树立内控检查权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内控监督体系。第一,内控合规部门的设置要体现独立性,实行下派制,对各级内控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直接对上级公司负责,内控部门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对基层保险公司进行独立的、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监督检查;第二,内控检查人员要具有强烈的法纪观念和党性观念,熟知保险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熟知公司的内控制度和管理规范,具有识别风险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能姑息、袒护或隐瞒;第三,要建立与内控检查相配套的内部惩戒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要教育,勒令整改,也要处罚,以除后患。内控检查结果要作为基层公司经营绩效评判的重要依据,内控合规存在严重问题的,应追究其高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切实做好内控检查对于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建设,实现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树立内控检查权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内控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