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结束,有意参保的三门峡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尽快到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市区23个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办理。
据了解,三门峡市自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力保障了全市32万余名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参保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据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管理科科长李伟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针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社会群体,“相对于职工医保,此项医保缴费较低,报销比例合理,希望居民能踊跃参保,享受医保报销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三门峡市医保缴费年底结束,有意参保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参保,缴费人员要及时缴费,确保自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