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3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成熟的“金融基础设施”。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可谓“老生常谈”。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一问题。但此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落地。
我们了解到,导致存款保险制度迟迟难以推出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市场环境不成熟,另一方面在于对存款保险管理机构的定位很难厘清。
从存保机构定位而言,“目前最大的障碍是谁来牵头建立这家存保机构,是在央行内部建立一家从属机构,还是建立一家独立机构;如果具备监管功能,如何和现在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和分工。这些是比较难的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
国泰君安高级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有一个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市场化、金融体系的制度完善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从全球范围来看,绝大多数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国(地区)都建立了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地区)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今年7月,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仅剩存款利率放开这“最后一跳”。而在上周,央行又宣布,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种种迹象显示,利率市场化正呈加速推进态势。
慧择提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需要相关机构的一致配合,建成互利共赢的讨论框架,同时还需要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真正的将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落实下去。